坚持全流程调解,绘就定纷止争新“枫”景
2025-08-30 10:29:19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王汝福 | 作者:陈康 | 点击量:7739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陈康)近日,衡南县人民法院冠市法庭通过庭前、庭审、庭后全流程调解,成功化解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,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,满意而归。

庭前介入,打破僵局

小唐和小李经人介绍相识恋爱并进入谈婚论嫁的阶段,小唐在订婚宴上向小李交付了彩礼,二人憧憬着幸福的婚姻殿堂。然而在后续的相处过程中,双方因性格不合、生活习惯差异大等原因,经常为琐事发生争吵,最终矛盾爆发。小唐要求小李退还彩礼未果,诉诸法院。

承办法官团队在受理此案后,与双方当事人分别取得联系,详细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和双方的矛盾根源。通过情、理、法分别向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劝导,促进双方从“对抗”到“协商”。

庭审引导,化解心结

庭审过程中,双方围绕“是否应当退还彩礼”及“应退还的金额”等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及法庭辩论。承办法官结合庭审焦点现场释法,并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谈心谈话,提出初步解决方案。庭审结束后,双方分歧已大幅缩小,为最终的和解埋下伏笔。

庭后跟进,促调息诉

庭审结束后,承办法官团队秉持着全流程调解理念,以案结事了为努力目标,不遗余力地继续对双方当事人沟通疏导,最终双方对退还金额达成一致意见,小李在承办法官团队的见证下向小唐交付现金,小唐亦当场提出撤诉,双方成功握手言和。

定纷止争,绝不仅仅只是一句口号,而是法院人孜孜以求的崇高目标。衡南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贯彻全流程调解机制,做实做深做细全流程调解工作,以案结事了为努力目标,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,让案件审理达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。

责编:王汝福

一审:曾金春

二审:伏志勇

三审:万朝晖

来源:湖南法治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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